冰之恋奶茶隶属淮南市冰之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餐饮企业。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团队和专业的服务体系,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美味的饮品体验。
冰之恋作为公司的核心品牌之一,以其独特的品牌魅力和市场定位,迅速在奶茶市场中崭露头角。冰之恋奶茶从经典的奶茶系列到创新的果茶系列,再到特色的冰沙系列,每一款产品都经过精心研发和严格筛选,确保口感与品质的双重保障。
其中,冰之恋奶茶的奶茶系列以其浓郁的茶香和醇厚的奶味赢得了消费者的广泛好评;果茶系列则以其清新的果香和酸甜的口感,成为了夏日消暑的绝佳选择;而冰沙系列则以其细腻的口感和丰富的层次感,为消费者带来了全新的味蕾体验。
冰之恋奶茶的门店设计充满了时尚与活力,以清新明亮的色调为主,营造出一种轻松愉悦的氛围。此外,冰之恋奶茶还注重服务的细节与品质,每一位员工都经过专业培训,以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为消费者提供贴心的服务体验。
冰之恋奶茶加盟服务支持
1、整店输出:多方位服务,一条龙式的开店运营模式,让您做甩手掌柜。
2、品牌资源:冰之恋奶茶总部通过多种媒介进行立体化营销,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实现店面火爆人气,助增店面盈利,步步高升。
3、区域保护:代理模式,让您自如掌握市场。
4、产品研发: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不断提供后续产品。
5、提供选址:全程指导选址事宜。
6、价格统一:价格可查,全国统一。
7、经验交流:团队合作,有定期的会议来分享自己的心得。
冰之恋奶茶加盟有什么特色
1、自建工厂,严控原料品质。
2、每季新品经过重重筛选和考验。
3、全球真材实料服务于冰之恋奶茶。
4、让全球每个人享受高质平价的美味。
冰之恋奶茶加盟需要多少钱
开一家冰之恋奶茶的费用大概要5-10万,冰之恋奶茶公司收取加盟费2-5万左右,品牌使用费4000元/3年,权益保障金4万元,这些费用是品牌方收取的,用以获得品牌使用权以及总部的各项扶持,总部会协助加盟店进行店面的选址、装修、设计等,同时也会在后期经营中提供售后服务。店面的筹建费用占比比较多,剩余费用大部分都是用于店面筹建,加盟冰之恋奶茶设备费2-3万左右,首批进货费1-2万元,房租3-5万/季,装修费用7-8万左右,用于店面的筹备,剩余费用用于店面的日常经营,预备流动资金2-5万元,用来支付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
冰之恋奶茶是市场中相对有前景、有投资价值的品牌,开一家这样的加盟店,高知名度和好口碑,会为加盟商带来稳定的收益。投资创业,选对项目很关键,想要找一个利润率高,回本周期短的项目,选择加盟冰之恋奶茶就可以了,预计只需3-4个月就可以收回成本,开始盈利。想要创业现在加盟冰之恋奶茶正是好机会。
加盟冰之恋奶茶的理由是什么
无季节限制
多元产品组合,迎合终端客户需求。
无门槛要求
投资方案多样化,实行灵活套餐投资。
无库存积压
当天消耗定点采购,无需囤货压货。
无管理压力
整店2-3人经营即可,技术统一培训。
无同质竞争
严格的连锁管制系统,他人无法模仿。
冰之恋奶茶系列产品
抹茶葡提、满杯香橙、红柚添香、翠枝玉露、郁郁幽兰
烟雨乌龙奶茶、白玉海棠、孔雀、缪斯、瑶池、韶华
郁郁幽兰、翠枝玉露、烟雨乌龙、不知春、四季清欢、桃馥冷泡茶
碧根果红玉、奥利奥金玉、松仁茉莉毛尖、珠珠、海棠季
冰之恋奶茶加盟好不好
1、品牌优势:冰之恋奶茶发展非常快速,已经在市场上形成较高的知名度。
2、产品优势:冰之恋奶茶品种多、更新快,可满足更多消费者的购买需求。
3、技术优势:冰之恋奶茶凭借强大的科技开发力量,在设备、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始终在同行中保持强大的优势。
4、培训优势:冰之恋奶茶总部对每一位加盟商负责,坚持一对一培训教学,保证全部教会都能独立开店。
5、服务优势:冰之恋奶茶总部对加盟店进行常年营销指导,财务分析,系统的管理培训,新品指导,成功的经验复制。
6、投资优势:冰之恋奶茶加盟市场竞争小,加盟利润高,加盟后也可获得冰之恋奶茶总部提供的各项支持,让您投资有保障,坐收好滚滚而来的财源。
冰之恋奶茶怎么加盟
1、提交申请:在线留言冰之恋奶茶总部会派出专业的项目经理与您亲自联系的。
2、了解项目:与冰之恋奶茶项目经理深入沟通项目,了解其全面的项目内容。
3、提出考察:与冰之恋奶茶项目经理沟通来总部考察时间,做好预约。
4、受邀考察:确定来总部考察的时间,提前准备做好接待。
5、总部考察:亲自来到冰之恋奶茶总部参观做项目调查。
6、总部培训:您确定加盟冰之恋奶茶项目后,总部培训人员会安排您的培训时间。
7、考核结业:根据其理论培训与技术培训进行考核,直到您能自己运营店面为止。
8、营运服务:开业前总部提供选址服务,开业时总部专业老师亲自指导,开业后总部不定期进行运营指导。
冰之恋奶茶加盟条件
1、认同冰之恋奶茶的企业文化、管理体系和经营理念,服从公司的管理。
2、具有顽强不息的创业能力和学习精神。
3、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4、具备一定的创业精神,有共同发展的信心。